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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中国立法新底色

浏览字号:来源: 《华体会买球最新版 》年第期  2014年09月11日 09:35:07

进入新世纪,民生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全国人大立法工作也迎来新风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日益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点。

近十多年来,民生立法在全国人大立法工作中所占分量越来越重。特种设备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旅游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社会保险法、侵权责任法等民生领域法律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社会救助法、职业教育法等民生领域立法和修法步伐加快,全国人大正通过生动的立法实践助力提升民生质量。

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不仅是一种理念,同时也是一系列制度设计,更是一种工作方式或工作作风,它已深深地融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每一部法律中。

如今,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已成为人大立法工作一个最鲜明的时代品格。

立法重大调整: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领域立法

以人为本、立法为民,首先体现在对民生的关注上。这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大立法重心所作的一次重大战略整。

本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与此同时,因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滞后而引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协调状况也日益凸显,民生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因此,如何通过加强社会建设,来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成为党和国家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成为人大立法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

2006 年10 月11 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立法工作明确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007 年的十七大报告更是单设“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一节,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2008 年3 月8 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继续完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法律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立法在民意引领下以关注民生的视角,开始了一次向社会立法、民生立法的历史性转型。

近些年来,一部部承载民生期盼、呼应民生诉求、回馈民生关切的法律相继面世:从规范劳动关系、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撑起“保护伞”的劳动合同法,到解决“就业难”的就业促进法;从用法律为亿万中国百姓编织起“安全防护网”的社会保险法,到解决“上学贵”的义务教育法修订;从保护全民健康的食品安全法,到体现立法温情、维护特殊人群权益,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全面修改等,民生立法彰显了我国立法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精神实质。

同时,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还体现在对个体权利的保护上。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标志着我国全面走向权利的时代。一系列有关公民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随之陆续出台:物权法通过对公民财产权益的保护,激活了全社会创造财富的动力;侵权责任法填补了中国人的许多“权利空白”,使百姓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维权指南”;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让权利保护体系更加完备;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则妥善地处理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实现了两者的双赢……

在继承中发展用法律提升民生质量

一年多来,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继承中发展,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法治中国建设打下坚实根基。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点工作之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时刻把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法律提升民生质量,是一年多来立法工作的一个鲜明特色。张德江委员长曾形象地指出,“法律修改要回应社会关切,不能与社会热点不搭界”,更不能“你说你的,我干我的”。

一年多来,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紧跟时代发展,回应民生关切,无不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

2013 年新出台、2014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就是很好的例证。在整个立法过程中, 草案条文从一开始的72 条, 到进行大量扩充后的101条, 特种设备安全法更加具体化, 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等方面,都作了很多具体规定,比如,特种设备安全法将电梯和大型娱乐设施都纳入其中。用法工委一位负责人的话说,蹦极的那根绳这部法管,游乐场的碰碰车这部法也要管。法律还要求建立具体的特种设备身份证制度, 也就是说, 一个设备“从生到死”, 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记录可查。

特种设备是冰冷的, 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过程却深刻体现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老百姓的认真负责,让人们切实感受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百姓生命的关心和珍爱。

网购商品7 天无理由退货、假一赔三、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要担责……这些条文,都是2013 年10 月底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增加的内容。在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社会关切的网络购物“后悔权”、个人信息泄露、经营者霸王条款、虚假广告、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在修法中都得到回应。

2013 年4 月表决通过的旅游法则强调旅游者是旅游行为的主体,凸显了立法的以人为本,并针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景区门票价格随意涨价、旅游者维权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扰乱旅游市场、损害旅游者权益的问题作出规范,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法制保障。

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等,也都充分考虑到了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4 月通过的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对原环境保护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增加了政府、企业、公众等各方面责任和处罚力度的规定,被称作“史上最严环保法”。环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增加按日计罚、罚款上不封顶等规定。回应百姓关切,雾霾治理入法是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新环保法还强调了全社会共同治理的理念,更加强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公益诉讼也作了进一步完善。

今年6 月提交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被称为“史上最严”修订草案,草案更加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建立了全程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细化并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处分,填补了网购、保健食品等领域的监管法律空白,对维护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保障。“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张德江委员长在常委会会议闭幕会上强调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工夫把食品安全法修改好,“进一步健全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这部重要法律有效管用。”张德江同时指出,在审议修改过程中,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年多来,无论是新制定的法律还是正在修改的法律,都明显更贴近生活,更符合时代要求。

问法于民 让法律更接地气

关注民生,除了要在立法理念上作出调整、立法内容上充分体现外,还要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一些和民生有关的法律,更要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

换届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行动,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并多方听取意见,重视不同声音,力求提高立法质量。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过程中,张德江委员长率先垂范,深入基层,问法于民。此举不仅使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有人情味,同时也对人大立法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2013 年5 月31 日,张德江委员长在广东考察期间,专程到广州广日集团电梯生产车间进行调研,了解电梯生产情况,并与企业负责同志就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问题交换意见。他还在广东主持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负责同志等的意见。

为制定好旅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以游客身份参加旅游团,全程暗访;为修改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草案两次上网征求公众意见,立法者不仅与消费者、企业经营者座谈, 还深入到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基地实地探访;为修改好环境保护法, 首次将法律草案二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出台前都举行立法前评估会……一道道新程序使立法更加细化、更有操作性。

有媒体评论说,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敞开大门,问计于民,这实际上也体现了对民生的关切。

(文/本刊记者 王萍)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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