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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浏览字号:来源: 华体会买球最新版 网  2019年09月24日 08:20:56

8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共有32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把稳就业放在“六稳”之首,今年又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为促进就业提供了思想指引、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撑。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法律实施,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大家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充分肯定执法检查报告,希望有关方面积极研究落实。大家强调,要把稳就业作为应对挑战、保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落实法律规定的促进就业措施,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依法建立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建议。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就业形势

许多出席人员提出,我国就业增长对GDP增长的依赖性正在逐步减弱,对产业结构优化尤其是第三产业的依赖性增强,就业增长还有很大潜力。同时应当看到,一些地方政府对就业形势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做好就业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应当增强忧患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就业优先政策,真正把促进就业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位置。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现在调查失业率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在做,地方上报的还是登记失业率,很难真实和及时地反映失业情况,有些地方对失业情况动态监测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手段落后,底数不清,数据失真失实问题比较突出。建议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就业和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强化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在监测中的运用,及时掌握就业和失业的底数,分析判断就业形势、特点和趋势,做好应对局部失业风险和社会风险的预案。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年龄结构变化明显,人口红利逐渐降低。建议深入研究、稳妥推进延迟退休政策,统筹考虑延迟退休和就业促进问题,做中长期打算,提前部署,逐步实施。

二、多措并举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只有把产业做大做强,才能创造出更多岗位。目前“人岗不匹配”的就业矛盾突出,一方面低端就业市场吸引力不足,有业不就现象突出;另一方面,新兴产业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企业对普通岗位的用人需求缩减,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的劳动者就业和转岗难度大,有业难就现象也很普遍。数据显示,2018年三次产业增加值的GDP占比为7.2:40.7:52.2,对应的就业人口比重为26.1:27.6:46.3,说明农业人口需要转移就业的数量巨大。建议对多产业发展所需的就业人口进行深入研究,加快现代化信息物流、科技创新、城乡旅游、文化创业、家政服务等产业行业发展,通过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我国农业发展潜力仍然很大,关键要用产业化理念来谋划农业、用工业化思路发展农业,积极培育新型农民、专业农民、高素质高水平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大军,既可以安排大量的劳动力就业,也能吸引大学毕业生来农村就业创业,带动农业周边产业发展。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推动市容建设,取消了夜市、街边摊贩,给老百姓生活带来不便,也限制自谋生计的空间。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局面下,建议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及灵活就业的角度,开放和搞活夜市经济、街边经济,促进更多就业。

三、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力度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现有8亿多劳动人口中,技能劳动者不到2亿,到2020年我国制造业人才缺口将达2200万左右。必须把加大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有关政策,支持地方紧跟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建立适应就业形势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开展特色培训,提高培训水平。完善相关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实施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专业培训。明确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操作标准、法律责任,鼓励企业、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目前职业教育发展偏重提升学历,很多民办大学盲目追求热门、“高大上”的专业,人才培养同企业用工和社会需要不相适应。建议引导职业教育发展回归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注重解决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方向与技能岗位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的问题。设区的市一级应以兴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普通高校也应加大应用型教育,把更多教育资源用到培养应用型人才上。有的出席人员提到,目前社会上对职业教育认同度低,存在重学术、轻技术,重视专家学者、轻视能工巧匠的现象。建议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加大学校劳动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大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畅通技术人才和职业教育毕业生成长成才渠道,切实解决待遇不均等的问题,提高劳动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四、努力实现重点群体充分就业

一些出席人员指出,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创业效果并不理想,大学生从校门走向社会,缺乏实践经验,同时面临创业资金难筹集,扶持政策不完善,创业指导不得力,创业环境须优化等问题。很多大学生创业失败后,给个人和家庭造成不少损失,有的甚至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建议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大学生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大学生先进行必要的社会实践,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工作经验后再去创业。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加强学校同用人单位对接,重点做好贫困家庭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专业对口的基层和边远地区工作,做好就业质量评估监督工作。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对农牧民的就业培训中,存在内容交叉重复、不注重实效等问题。建议将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纳入政府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加强统筹规划,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真正使农业劳动力通过培训实现更加充分的转移就业。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对有劳动能力而缺乏劳动技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为每户培养一个技术“明白人”,帮其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

五、切实消除就业歧视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就业促进法对妇女享有公平的就业权利作了规定,但实践中妇女遭遇就业歧视现象仍普遍存在。报告中提到,24.7%的受调查者表示在求职中感到招聘单位不愿意录用已到生育年龄而尚未生育的妇女,实际比例应该更高。建议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员中设立一定的特殊群体人员招收比例。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加大对女性生育的补贴力度,由国家设立专门基金,在女性职工休产假期间,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资金补助,减少企业招录女职工所带来的额外成本。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残联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就业状况进一步改善,但就业总体上不充分、质量不高、行业限制和壁垒等情况依然存在。建议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家“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加大税费减免范围和力度,叠加使用优惠政策,在普惠基础上予以特惠。完善残疾人就业条例,完善针对不同就业形式的扶持办法,加大对残疾人灵活就业、居家就业的扶持力度,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在残疾人就业初期,延迟取消低保待遇至少两年,消除残疾人就业顾虑。

六、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依托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新业态不仅成为我国经济的一大增长点,也为更多劳动者创造了就业机会。有测算显示,到2020年分享经济提供服务人数有望超过1个亿,全职参与人员约2000万人。其中,以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网约车司机为代表的灵活就业群体十分庞大。新业态在促进就业的同时,也存在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劳动标准难以测定、各方责任难以厘清、劳动者权益亟待保障、就业培训不充分等问题。建议加快完善劳动法律体系,探索把新业态下用工关系纳入劳动关系范围统筹考虑,适时健全完善现有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对平台经济中就业者劳动关系确立、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内容。研究制定适用灵活用工的政策措施,在就业管理服务、用工制度、社保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新业态行业工会,吸纳从业人员参与,做好维权和服务工作。

一些出席人员提出,就业促进法于2007年制定,2015年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该法实施12年来,我国的就业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部分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建议尽快启动修法工作,体现就业优先战略,补充新就业形态、乡村就业、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内容。国务院、各地方应结合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实际,完善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章。

责任编辑: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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