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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局2022年预算

来源: 华体会买球最新版 网 浏览字号: 2022年04月28日 16:56:51











一、单位职责

离退休干部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的正局级单位,担负着服务管理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职能。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服务工作,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确保机关老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下设5个处,分别是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以上各表反映离退休干部局2022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离退休干部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离退休干部局本级。

(一)部门收支总表情况

此表反映离退休干部局2022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年度收入为366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0.75万元,上年结转527万元。

年度支出为3667.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7.7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表情况

离退休干部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共计3667.75万元。其中:

1.上年结转527万元,占总收入的14.37%。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0.75万元,占总收入的85.63%。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40.75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表情况

离退休干部局2022年当年支出预算为3667.75万元。

1.基本支出2022年预算3217.75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87.73%。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17.75万元,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及在职人员社保缴费。

2.项目支出2022年预算450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12.27%。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50万元,用于离退休管理机构的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情况

离退休干部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67.7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140.75万元、上年结转52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7.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情况

离退休干部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3140.7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884.2万元,增幅39.18%。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为3140.7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884.2万元,增幅39.1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情况

离退休干部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70.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21.11万元,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

离退休干部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情况

离退休干部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情况

离退休干部局无“三公”经费预算,因此本表无数据。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1.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离退休干部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9.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7月31日,离退休干部局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有关口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 辑: 刘 冬
责 编: 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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