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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2022年预算

来源: 华体会买球最新版 网 浏览字号: 2022年04月28日 16:59:38


以上各表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2022年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总表情况

此表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2022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年度收入为4,74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8.39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使用上年结转314万元。

年度支出为4,74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48万元。

二、收入总表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2022年预算收入共计4,742.39万元。其中:

1.上年结转314万元,占总收入的6.62%,为各类经费2021年结转数。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8.39万元,占总收入的91.69%。其中:人大事务3,654.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4.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93.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95%。

3.其他收入80万元,占总收入的1.69%。

三、支出总表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2022年当年支出预算4,742.39万元。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大事务3,801.91万元,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40.48万元,用于机关在职人员社保缴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62.3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4,348.39万元、上年结转3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4,348.3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52.14万元,增幅20.9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2022年预算3,654.9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74.91万元,增幅22.6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预算693.4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7.23万元,增幅12.5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48.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1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关不占有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一、有关口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医疗补助费、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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