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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召开

来源: “中国法学”微信公众号 浏览字号: 2022年12月06日 09:38:24

时为辜月,序属初冬。2022年11月26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在美丽的春城昆明隆重召开。本次大会的主题为“新时代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会议共收到高质量学术论文210余篇。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在会议承办单位昆明理工大学设置主会场,全国各地280余位立法学研究者与立法实务工作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与了本次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在北京线上出席会议,出席昆明会场出席会议的有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云南省法学会会长张太原,昆明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唐家华,云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凌,云南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一级巡视员孙学华,昆明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启梁以及在昆高校法学院的负责人及实务部门同志二十余人。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院长李婉琳教授主持,超过八万人通过网络平台观看了直播。

昆明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唐家华在开幕式发表致辞,感谢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对昆明理工大学的信任,并介绍了昆明理工大学的办学、科研以及服务云南省立法的总体情况。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深邃思考和顶层设计。全国立法学界的同仁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齐聚一堂,召开以“新时代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学术年会,体现了理论研究服务立法实践,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云南省法学会会长张太原致辞,他感谢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对云南省立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的指导与支持,他介绍了近年来云南省立法工作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色。云南省始终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始终立足于边疆民族地区的省情,始终牢记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制保障的使命,制定了一批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为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他呼吁与会专家学者,积极主动为充分发挥立法在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法治中国中的重要作用作出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同志发表致辞讲话。他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同志的重要指示。王晨同志向与会同志表示问候,并希望研究会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把新时代的立法实践提高到新水平,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

许安标同志强调,本次会议是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举行的第一次年会,具有特殊意义。全体立法理论研究者和立法实务工作者,要在系统学习、全面领会的基础上,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立法研究和立法实践之中。

首先,要深刻感悟新时代十年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成就及其重大意义。新时代十年,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领航、举旗定向的十年,是谋篇布局、立柱架梁的十年,是踔厉奋发、成就辉煌的十年,这十年间产生了许多个“第一次”,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就立法工作而言,新时代十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立法工作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一是,立法数量大幅增加;二是,法律体系日益完备;三是,立法形式不断丰富;四是,立法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五是,立法体制机制更加顺畅高效。

其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二十大报告以前所未有的体例和篇幅,即专门作为报告的一个单元,对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法治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作出规划和部署,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具体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若干战略命题和要求。一是华体会电话 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二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三个战略命题和总体要求,都对立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无论是立法质量和效率、立法任务和领域,还是立法体制机制都要深入贯彻落实,与之适应。

最后,坚持守正创新,推动立法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换届以来,立法学研究取得不俗成绩,展现了当代立法学研究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面向未来,立法学研究会要进一步紧跟时代步伐,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高质量立法: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开展立法理论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事实讲道理、用学术讲政治。二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对标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立法要求,推动立法理论研究围绕中心大局、不断提质增效。三是,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法理论研究要秉持理论创新品格,回答法治实践之问。

编 辑: 冯 涛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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