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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华体会买球最新版 网 浏览字号: 2023年02月06日 08:57:54

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共有11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2020年通过长江保护法,以法治方式促进长江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对这部法律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长江流域各级地方政府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持续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依法治江护江兴江,取得明显成效。出席人员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大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促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依法守护好中华民族母亲河。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快补齐长江流域城镇污水收集短板,以污水管网排查为切入点,分步分批分片实施管网更新、清淤堵漏、雨污分流等改造项目。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统计评价方式,全面反映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情况,定期公布重点城市数据。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应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依法打击化工污染、尾废矿污染等严重污染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长江危化品运输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落实船舶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的出席人员提出,以小流域治理为抓手,综合整治湖泊富营养化问题,因地制宜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措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增加水环境容量。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完善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考核机制,建立监测网络和评价体系,全面加强对水生生物资源的监测调查及管理。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加强对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的保护与生态调度。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采取生态调控型捕捞等合理措施,解决封闭型水域鱼类资源量过高影响湖库生态系统健康的问题。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对三峡库区“消落区”地质灾害进行专门调查,并提出相应治理措施。

建立健全长江流域保护协调机制。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从长江生态保护的全局出发,增强长江保护和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好中央与地方、上中下游、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保护长江的合力。有的出席人员建议,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搭建长江流域跨区域议事协商和协调协作平台,形成流域统筹、区域协调、部门联动的河湖管理保护格局。

加快完善配套法规体系。有些出席人员建议,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抓紧制定长江保护法配套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法律明确要求的规划、名录等。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加快构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等领域标准体系,尽快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新污染物整治等技术标准,作为长江保护法实施的重要配套措施。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作用,推动指导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完善长江保护相关法规制度。

编 辑: 冯 涛
责 编: 余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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